陆云筝此时哪还有时间浪费,那黑瞎子显然马上就要亲醒了。
而且可能是陆云筝喝小青瓶灵水的缘故。
见到陆云筝的瞬间,它好像就不再犹豫要吃谁。
眼睛里只有陆云筝。
见刘狗蛋还在墨迹,陆云筝上手就插进他的裤裆。
这时候的人都喜欢在裤衩子上缝一个小兜子,钱或者是贵重的东西都放在那里面。
果真。
就在那小玩意的的侧面,一个巴掌大的口袋缝在四角裤衩子上。
里面只有两颗子弹,还被他们当宝贝一样放着。
“赶紧跑!”
拿出子弹,陆云筝一脚踹在刘狗蛋的屁股上。
这小子在后世绝对是个好苗子,听话,还是特别听话那种。
都到了这个时候,那头黑瞎子都挣扎着活动准备要过来了。
他还在看被压在树下的刘大脑袋。
目的不是为了救,而是想询问自己能不能跑。
不过此时的陆云筝可没有空管这些了。
许久没有用这种老式土枪,也不了解土枪的性能。
只是抚摸在枪馆子上,上面还有一层油,一看就是平日里保管的不错。
这玩意近距离也不用瞄准,右手拿枪,左手托举。
左手的手指缝里还夹着两颗子弹。
正常情况下,老一辈的猎人用撅把子上山打猎。
基本上都是三发子弹一个循环。
枪里面两发,手指头缝里夹一发。
七秒钟开三枪,已经算是最快的了。
不过陆云筝算是一个异类,因为在边防干过。
对枪的掌握更加熟悉。
十秒钟基本上能开五枪。
别看这只有两枪的差距,但基本上可以决定危险程度了。
”砰!“
此时的陆云筝不躲反进,朝着黑瞎子迈出的第一步,瞬间开了一枪。
接着就目光直视着黑瞎子,头也不低的换上子弹。
而刚缓过来的熊瞎子,这一下是真的疼了!
如此近距离,子弹顺着它的耳朵,直接射进了肩胛骨里。
只听嗷的一声,受疼的黑瞎子下意识的就想要逃跑。
所有动物天生都有对火药的恐惧。
这就跟可在它们基因里的一样。
老毛子那边打猎就这样,在掏熊仓子的时候,一人手里拿着一个木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