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帛动人心,财帛迷人眼。
此时的三人心中早已互相防备,谁不想独自将黄金拿回家。
狗皮帽子毕竟是三人的老大。
见他已经拿定主意,三人也不再争吵,依旧分开观察外面的情况。
“嗷呜~~~”
“嗷呜~~”
见里面枪声停止,最外围的那个健壮的头狼仰天长啸。
接着,十余头野狼也不围着四周转悠。
竟然全都直愣愣的冲向半地窖子的木门!
“我艹!这尼玛是狼王呀!”
此时躲在树上观察的张强看到那头野狼,被吓了一跳。
只见那头野狼都不用双腿站立,肉眼可见的比身边的野狼大了两倍不止。
身上雪白一片,只有额头上有一道黑色印记。
在北方之下,身上的毛发无比顺滑。
甚至在冬日的照射下,散发着洁白的光芒。
差点将两人的眼睛晃瞎了。
“这尼玛。。。白狼?白狼王?”
陆云筝看到这头野狼也愣住了。
前世的时候,他曾经在草原上见过一头长相相似的白狼王。
虽然草原狼与森林狼不是一个品种。
一个四肢粗壮,善于在草原上奔跑。
一个身体灵活,更适合在森林里隐藏。
可看到长相如此相似的白狼王后。
陆云筝不由的感叹,王者殊途同归。
只是这头白狼王明显比草原上看到的那头更加强壮。
在草原上,白狼王不仅不是野兽,甚至被不少放牧的牧民称作神明。
亲眼所见之后,这也不怪那些牧民如此想。
就是陆云筝都感觉这头野狼杀了是真可惜了。
是的!
陆云筝看到白狼王的第一样,就有收集这个皮子的想法。
当然,如果能驯服那更好。
可野狼野性十足,可跟其他动物不一样。
“碰!”
“碰!”
半地窖子那边,见野狼已经开始冲门。
三人仿佛放下结缔一般,一个接着一个的开抢。
毕竟不是专业的猎人,枪也是在黑市上买的。
再加上子弹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