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潮生,我给你织的新衣服好了。”
“先把这新衣服换上,再去城里头,不会叫人看不起。”
陆潮生放下麻袋,伸手接过棉麻短褂,藏蓝色,颜色较深,弄脏了也不容易叫人看出来。
上手摸着感觉很是绵软顺滑,和身上刺刺的粗布衣截然不同。
他心头暖流涌动,又分外诧异,“这么快就好了?”
才几天工夫,秀莲居然就织好了这件衣服?
从古至今,纺织可都不是啥轻松差事。
围巾啥的还好,织衣服可复杂辛苦得很,又耗时又费力,他还以为得过几天才能拿到新衣服呢。
林秀莲笑了笑,不觉得有啥了不起:“你在外头忙的时候,我在家里除了照顾石头和茵茵,闲着也是闲着,就抽时间赶了赶进度。”
“说快不快,说慢不慢。”
“快穿上试试,要是有哪里不合身,我现在就给你改改,很快就好。”
“潮生,你现在是家里的顶梁柱,有了闲钱,总不能还穿这一身破破烂烂,肯定得体面点。”
“你出门在外有面子,我和石头脸上也有光。”
闻言,陆潮生吸了吸鼻子,当场换下粗布衣服丢到一边,穿上棉麻新衣。
浑身刺挠的感觉顿时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是温暖绵软的包裹感。
前世,两千年以后,国内工业发达,纺织与服装行业鼎盛,粗布衣早已被淘汰,再穷的底层都能穿上软衣服。
九块九包邮的玩意儿,都不至于让人浑身刺挠。
在八十年代末,物资匮乏,许多底层老百姓连鞋都穿不上,饭都吃不饱,能穿得起的衣服便是粗布衣。
这玩意摸起来糙的像钝刀割肉,穿着一动,浑身刺挠,像被无数根软刺包裹,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纯靠适应习惯,平时才能下意识地忽略掉。
如今换上棉麻制的好衣服,两相一对比,差距立显。
陆潮生舒服的感觉像是被棉花糖包裹,浓浓的幸福感涌上心头。
“舒服,很舒服!”
他有些兴奋地挥动手臂,试着这衣服合不合身,心里感觉很奇妙。
没想到自己还会有为一件新衣如此亢奋、喜悦的一天。
上一次都是多久以前的事儿了?
没一会儿,陆潮生就试了个遍,扭着胳膊,总感觉有种若有若无的约束感。
“秀莲,胳膊这儿好像有点紧了。”
林秀莲闻言立马上前脱下棉麻短褂,仔细对了对陆朝生的胳膊粗度和短褂的袖口,有些惊诧。
“确实是小了。”
“潮生,这段时间着实辛苦你了,你这胳膊比之前粗了好多。”
陆朝生尴尬一笑,辛苦不辛苦的,感觉多半是青莲宝典在背后发挥效用,助他强身健体,体格自然也就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