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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夜 榕树街2(第2页)

我忽然发现自己对于死亡这件事完全没有恐惧感,可能是之前想的太多了吧。甚至在30岁这个号称男人黄金期的年龄,我已经早早立好了遗嘱。无数个失眠的夜里,我也曾经想过怎么体面的离开这个世界。

和穷凶极恶的歹徒搏斗一番后被杀死在深秋的街头。

嗯,也算有点排面,甚至有些凄美,总比老死在病榻上好。

这是我倒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

我的脸痒痒的,仿佛一个戴着磨砂垫的肉条在我的脸上游来游去。

我猛地跳起来。始作俑者也弓起身子,蹦到了离我几米远的地方,玻璃球般的眼睛在黑夜里闪闪发亮。

是只猫。

猫在很多宗教里面都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这么说,这里就是地狱?

我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和我倒下前别无二致。在我左前方的老式居民楼里,一个女人正在换内衣。我记得在我倒下前,她就在脱衣服,现在还在磨磨蹭蹭的脱。

环顾完四周,我再次看了看眼前的猫。即使我不是中二青年,此时体内的吐槽之魂也在熊熊燃烧。

地狱的使者,会他妈是一只蓝色布偶猫吗!难道不应该是代表死亡的黑猫?退一步,在中国的地盘上,也应该是中华田园猫吧!你他妈弄个布偶猫当什么地狱使者?

虽然我不养宠物,但也知道这种猫是近几十年为了人类的审美需求才繁育出的新品种。价格奇贵。我相信不管是东方的地狱还是西方的地狱都不会与时俱进到使用一只宠物猫来当引渡阴魂的使者的。

卧槽,它还在冲我吐舌头卖萌!

也就是说,我没死。

半个小时后,我确认了这个结论,还顺带多了个结论——我可能以后都死不了了。

我躺在浴缸里,放满了温水,手腕被利刃割开,作出名画《马拉之死》的姿势。然后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伤口长出会蠕动的肉芽,愈合。摸了摸伤口的皮肤,甚至比割腕之前还要滑腻有弹性,像是敷了面膜。

好了。前面的故事罗里吧嗦的说完了,让我们把时间线回到开头,也就是我遇到那个好看的不像话的男人的三个月后。

在这三个月里,我自杀了43次,没有一次成功。

永生不死,放在别人身上可能叫做走狗屎运,放在我身上,却让我生不如死。

至于原因,我也大概猜到了,就是我从那个神叨叨的男人手里获得的“求不得”的谶语。

真他妈的讽刺。世上那么多不想死的偏偏死了,而我这种不想活的却怎么都死不了。

我也尝试过对自己做心理暗示——比如在心里暗暗想“我很想活”,然后看看我会不会意外死掉了?然后发现这样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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