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吧。」
吃完早饭,魏明让丽智赶紧换衣服,等会儿装电脑的就要来了。
他是正常男人,好东西才舍不得分享呢。
电脑装的很顺利,还是IBM5150,这款PC已经用的比较顺手了。
之后魏明和丽智分别开车去旧金山大学。
丽智跟魏红不同,她是上的本科,本科学生住的就是学生宿舍楼,跟一人一个卧室的公寓不同,分双人间、四人间甚至还有六人间。
好在本科新生的宿舍楼是男女分层的,同一楼层都是女生,这让丽智好受了一些。
她选了一个二人间,被动分配的舍友是个热情的德州女孩。
不过她也没想著成天住宿舍交朋友,就这里距离伯克利半个多小时的车程,自己肯定要缠著魏明,巩固战果的,反正自己有钥匙。
帮丽智完成入学和入住手续后,魏明就开车离开了,他并没有立即去伯克利分校报导,而是先去了一趟超叔的射击场,巧的是超叔竟然也在。
而且他这里也卖枪,这倒是省了魏明的麻烦。
「之前开过枪吗?」超叔问。
「开过啊。」魏明盯著琳琅满目的枪枝道。
在北大当保安的时候,他们护卫队就有枪,不过练习的次数不算多。
再早一些时候,在村子里也摸过枪,但枪的款式太老,总也打不准,他觉得是枪的问题。
不过魏明没有摸过手枪,无论在老家还是在北大,用的都是步枪,更别说这里还有机枪。
机枪又叫机关枪,是全自动,可连续发射子弹的枪械,让杀人变的很容易。
魏明问:「这玩意儿也能买卖吗?」
超叔:「可以,但不建议。」
要等到86年美国才会立法禁止机枪的买卖,但步枪,霰弹枪,手枪还是比较随便的。
各州的法条不同,加州和纽约这些地方是购枪比较严格的,需要购枪许可证、注册、等待期等程序,而且销售商还要负责记录。
不过魏明毕竟有姑奶奶这层关系,超叔让魏明先玩著:「回头我帮你把手续办下来,离开的时候可以带把手枪防身。」
「好嘞,谢谢超叔!」
因为步枪用著不太方便,之前也练过,所以魏明首先锻炼手枪的准头,主要用的白朗宁。
当然,机枪也试了试,一下午打出了上千发子弹。
最后走的时候,超叔让他带走了两把奥地利最新出品的格洛克17型手枪以及子弹若干。
这枪轻便好用,才一斤多,一次性可以装填17发子弹,很经典的款式,在未来美国警匪片里警察用的大多是这种。
超叔给了魏明两把,是让他一把藏车上,一把放家里。
「上学的话最好不要随身带著。」
「嗯,明白!」但出了学校可就不好说了~
(昨日保底)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