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远永远记得高一的那个秋天。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是害怕。
早上六点半起床,食堂的包子一块钱一个,他吃两个,喝一碗粥,然后去教室。
早读课他念英语,念得很大声,同桌嫌他吵,他就把声音放低,嘴唇还在动。
林知远喜欢英语,喜欢那些弯弯曲曲的字母,喜欢把它们拼成单词、连成句子。
他的英语老师说他有天赋,让他好好学,以后考外语学院。
他想去帝都,想去外国语大学,想当翻译,或者外交官。
他想象自己站在很大的会议室里,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把一个人的话变成另一个人的话,让不同语言的人能听懂彼此。
那一定很厉害。
林知远回去跟母亲讲述了自己的梦想。
母亲在超市上夜班,刚回来,坐在沙发上脱鞋。
她脚上有泡,贴了创可贴,创可贴的边卷起来了,黑黑的。
他看着那双脚,忽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说这些。
母亲抬起头,笑了一下:“好,妈供你。”
那笑很轻,像一片落在水面的叶子,荡开一圈细细的波纹。
他记住了那个笑容,也记住了那双贴着创可贴的脚。
高二开学。
换了教室,换了座位,也换了他的人生。
新同学李磊,从后面撞了他一下。
书散了一地。
一只脚踩在他倍加珍惜的英语课本上。
他蹲下去捡,没抬头。
李磊,年级里有名的“校霸”,听说他叔叔是这所学校的副校长。
他惹不起。
那只脚在他的英语课本上停了几秒。
嬉笑着离开。
林知远本以为那只是一场意外。
却不曾想,李磊盯上了他。
课间路过他的座位,推一下他的头,骂“四眼仔”。
后来拿他的笔,拿他的橡皮,拿他的尺子。
他鼓起勇气说“那是我的”,李磊回头看他,他把剩下的话咽回去了。
再后来要钱。
五十,一百,两百。
他从生活费里省,午饭从两个菜变成一个菜,从一荤一素变成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