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妄之眼——情绪:羞愧万分。隐瞒信息:是(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强烈的羞愧)。】
方永眉头一挑:
“你抢他狗粮吃了?”
男人的脸从红变紫。
“我没有抢!我就是……拿了一颗……”
“一颗?”
“抓了一把……”男人支支吾吾,终于说了实话“我就是看它……吃那么香,好奇狗粮是什么味道……”
弹幕已经疯了——
【哈哈哈哈哈哈!】
【这人是什么神仙操作!】
【抢柯基的狗粮!还学狗叫!】
【被咬了不冤啊!】
【柯基:我忍你很久了!】
方永深吸一口气。
“抢柯基狗粮吃就算了,你现在要告它主人?”
男人沉默了很久。
“……方律师,那我是不是告不赢?”
方永没回答这个问题。
“你打完狂犬疫苗了吗?”
“打……打了。”
“自己付的钱?”
“……对。”
“花了多少?”
“四百八。”
方永点了点头。
“你回去找狗主人,跟他道个歉。”
“啊?”
“就说‘对不起,我不该在您家狗吃饭的时候骚扰它’。然后把疫苗的钱给他看。”
“他……他会给我钱吗?”
方永看着他。
“不会。但至少你们不会打起来。”
男人愣住了。
方永继续说:“《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他顿了顿。
“你对着人家的狗做鬼脸、学狗叫、抢狗粮——这不叫‘正常散步’。这叫‘故意挑衅’。狗主人一分钱都不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