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开车,一边打了一个电话,让人按照齐欣儿的模样找一个北姑。
我的要求非常简单,越像越好!
安排完这件事情,我又给费礼打了一通电话。
之前,我和齐欣儿、蒋楚楚讲述计划的时候,并没有把我的所有计划都告诉他们。
事实上。
这一次,我不仅仅要解决齐欣儿的困境。
我还要为胡安东录下一段有趣的影像。
这些东西,虽然现在不能用。
可是在以后,当我需要用的时候,就能派上大用场!
当然。
我并没有一下子告诉费礼我要做什么。
我只是告诉他,我需要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拍摄一些内容。
至于用什么样的设备,他来负责准备。
费礼不假思索,一口答应。
放下“大哥大”,我继续赶往齐欣儿工作的酒吧,夜魅酒吧。
说起来,这一间酒吧我并不是特别的陌生。
前不久,我陪同万茜一起来过这一间酒吧,代表《照公报》和他们商谈广告合作的问题。
那一次的商谈,并不是很愉快。
原本,万茜和对方已经在电话里谈好了。
首次合作,为期一个月。
每个星期,会有一期夜魅酒吧半个版面的广告,一共四期。
至于收费,每一期按照一万块进行收费,一共四万块。
这个价格,并不算高。
但是,当我们去到酒吧面谈的时候,对方却翻脸了。
将之前一个月四期的广告,变成十期。
至于费用,则是全都变成了酒吧的消费券。
也就是说,不给钱。
他们愿意付出的代价,就是允许我们在酒吧消费,抵消广告费。
而且,还不是全额抵消。
简单地说,每消费一千块,里面可以有一百块可以用来抵消广告费。
想要抵消四万块的广告费,我和万茜需要在酒吧消费几十万!
这么离谱的条件,我们自然不可能答应。
当时,对方还想用一点不光彩的手段胁迫我和万茜答应。
直到我露出了腰间的手枪,对方才换了一个嘴脸,笑呵呵地表示之前都是在开玩笑,还说他们非常期待合作。
我又不是傻子。
他们是不是开玩笑,我能不知道?
这种无良的商家,我当然不可能和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