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兰尼斯特突然灵光一现。
“……
告诉她我打算认罪。”
莫德举起手,提利昂做好了挨打的准备,但狱卒迟迟没有下手。
怀疑和贪婪在他眼里交战。
他想要金子,却怕被骗;看来他以前似乎常被人戏弄。
“骗人,”他阴沉地喃喃道,“矮冬瓜骗我。”
“要不咱们白纸黑字写清楚。”
提利昂发誓。
有些文盲对文字特别厌恶,有些则迷信般地将其奉若神明,仿佛那是种魔法。
幸运的是,莫德属于后者。
狱卒放下皮带:“写下金子,很多金子。”
“喔,很多很多,”提利昂向他担保,“亲爱的好朋友,我的钱包只是开胃小菜。
我老哥连铠甲都是从头到尾用金子打的。”
事实上,詹姆的盔甲是钢做的,只是镀上一层金,但这驴蛋反正也分不出来。
莫德把玩着皮带,最后还是妥协地取来纸和墨水。
写好之后,狱卒狐疑地皱眉看着那张纸。
“现在去帮我传口信罢。”
提利昂催促。
当天深夜,他们来找他时,他正在睡梦中发抖。
莫德打开门,没有作声。
瓦狄斯·伊根爵士用靴尖弄醒提利昂。
“小恶魔,快起来,我家夫人要见你。”
提利昂揉去眼中睡意,故意装出一副不悦的神情。
“她当然想见我,可你怎么知道我想见她呢?”
瓦狄斯爵士皱起眉头。
他早些年曾在君临担任首相的侍卫队长,提利昂对他印象深刻。
这家伙生了张相貌平凡的宽脸,银发,身材粗壮,毫无幽默感可言。
“你怎么想不干我的事。
快起来,不然我叫人把你架走。”
提利昂笨拙地爬起身。
“今晚可真冷,”他若无其事地说,“大厅里又那么通风,我可不想着凉。
莫德,你行行好,把我的斗篷拿来罢。”
狱卒眯眼看他,一脸大惑不解的表情。
“我的斗篷,”提利昂重复,“就你帮我保管的那件山猫皮披风,还记得吧?”
“快把他妈的斗篷拿来。”
瓦狄斯爵士道。
莫德不敢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