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指定乔拉爵士为他的上司,教他如何指挥,被放逐的骑士报告说迄今为止,这年轻的太监尚令人满意,反应迅速,不知疲倦,并对一切细节孜孜不倦。
“贤主大人们集结起一支奴隶大军来会我们。”
“渊凯的奴隶学的是欢场中七大气息与十六方体位,陛下,无垢者学的则是三种长矛的使用之道。
小人灰虫子希望能展示给您看。”
攻取阿斯塔波之后,丹妮首先做的事情之一便是废除无垢者每天被赋予一个新名的惯例。
生为自由人的多半用回诞生时的名字——至少那些仍记得自己名字的人是如此。
其他人则用英雄和神祇的名字称呼自己,有时则是武器、宝石,甚至花,丹妮听来十分奇特。
灰虫子仍叫灰虫子,她问他为何不改,他说:“因为它很幸运。
小人出生时的名字受了诅咒,所以被迫成为奴隶。
但灰虫子是小人被‘风暴降生’丹妮莉丝解放那天所抽到的名字。”
“战斗开始后,灰虫子不仅要展示英勇,也要展示智慧,”丹妮告诉他,“放过那些逃跑或扔下武器的奴隶。
我们杀得越少,以后加入我们的就越多。”
“小人会记得。”
“我相信你。
正午时分记得到我帐篷来,与佣兵队长们谈判时,我要你跟我的其他指挥官在一起。”
丹妮踢踢银马,继续前进。
在无垢者们建立的营地之内,帐篷整齐地排列成行,正中乃是她那顶高高的金色大帐。
另一片营地位于旁边,大小是这里的五倍,混乱无序,没有壕沟,没有帐篷,没有岗哨,马匹也没有排成队列。
马或骡子的主人就睡在牲口下面,以防被盗。
山羊、绵羊和饥饿的狗肆意游**,混杂在妇孺老幼中间。
丹妮将阿斯塔波留给一个由前奴隶组成的议会管理,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她认定其智慧与公正,即便如此,仍有数万人乐意跟她去渊凯,不想留在阿斯塔波。
我把城市交给他们,他们却害怕起来,不敢接受。
破破烂烂的自由民队伍的规模令她的军团相形见绌,而他们更是没有益助的负担。
一百人中才一个有驴、骆驼或牛,多数人带着从奴隶商人的军械库里夺来的兵器,这没错,但十人中只有一个够强壮,足以参战,且所有人都未经训练。
他们吃光途经土地上的一切,好比会穿鞋的蝗虫。
另一方面,丹妮无法接受乔拉爵士和血盟卫们的催促,抛弃他们,我给了他们自由,总不能禁止他们自由地加入吧?
她凝视着烟雾从无数炊火上升起,强咽下一声叹息。
也许自己同时拥有世界上最好和最糟的步兵。
白胡子阿斯坦站在帐篷门外,壮汉贝沃斯则盘腿坐于附近草地,吃着一碗无花果。
行军途中,保护她的责任便落在他俩肩上。
乔戈、阿戈和拉卡洛早已被她封为寇,不只是血盟卫,此刻更需要他们指挥多斯拉克人,而非单单关注她的个人安全。
她的卡拉萨虽小,才三十来个骑马战士,且大多是没绑辫子的男孩和驼背老人,但却是仅有的骑兵,十分重要。
正如乔拉爵士所说,也许无垢者是世界上最好的步兵,可她还需要斥候和哨卫。
“渊凯人要打仗。”
丹妮在大帐篷里告诉白胡子。
伊丽和姬琪铺了地毯,弥桑黛则点起一支熏香,为满是灰尘的空气增添香味。
卓耿和雷哥彼此缠绕着在一堆垫子上睡了,韦赛利昂则栖息在她的空澡盆边缘。
“弥桑黛,渊凯人操什么语言,也是瓦雷利亚语吗?”
“是的,陛下,”女孩说,“虽跟阿斯塔波口音不同,却也相差不远,听懂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