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每尊塑像前奉献牺牲,咏唱圣歌,庄严与甜美水乳交融。
詹姆闭目凝听,待睁眼时身体已摇晃起来。
我实在是累了。
他的上次守夜迄今已逾多年。
那时候我好小好小,才十五岁。
当年的他没穿铠甲,只套了一件朴素的白上衣,而他守夜的圣堂不及贝勒大圣堂这七座分堂中任何一座的三分之一大。
詹姆将长剑放在战士膝头,把盔甲堆在战士脚边,自己跪在祭坛前粗糙的石板上。
黎明到来时,他的膝盖已经红肿出血。
“抛洒热血乃是骑士分内之事,詹姆,”亚瑟爵士告诉他,“我们以鲜血捍卫愿心。”
然后亚瑟爵士在晨晖照耀中用配剑拍了他的肩膀,苍白的长剑如此锋利,以至于这轻轻一拍竟划破了詹姆的衣服,令他又汩汩流血。
可他毫不在意,心中充满狂喜。
跪下去的是男孩,站起来的是骑士。
一头少年雄狮,并非弑君者。
这些过去了太久,那个孩子早已死去。
他不知献愿心是何时结束的,或许自己站着睡去了吧。
等修士修女们纷纷离去,大圣堂内又恢复沉寂。
璀璨烛火犹如黑暗中的星光之壁,空中弥漫着愈加强烈的死亡气息。
詹姆动了动把握黄金巨剑的双手,或许真该让洛拉斯爵士来替我守夜。
这会让瑟曦失望的。
不过百花骑士虽然几乎还是个孩子,自大又虚荣,但他骨子里具备骑士精神,将来定会在白典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等守夜结束时,白典会在桌上等他,属于他的页面正无声地发出指控。
妈的,到头来还不是得写下满纸谎话,不如先把这本破书砍成碎片。
然而,他能不说谎,能讲出真相吗?
一个女人站在他面前。
外面又下雨了,看着她湿漉漉的身体,他心想。
雨水从她斗篷上流下,在脚边积成小池子。
她何时进来的?
我没听见声音。
她打扮成酒馆招待的样子,披着沉重的粗布褐斗篷,这斗篷污迹斑斑,边缘磨破。
兜帽掩盖了她的面容,但那对碧如翡翠的池塘里有烛光舞蹈。
他认得她移动的步伐。
“瑟曦,”詹姆缓缓唤道,犹如自梦中苏醒,恍惚不知身在何方,“现在是什么钟点?”
“狼时,”姐姐放下兜帽,扮个鬼脸,“属于被淹死的狼。”
她朝他微笑,非常甜美。
“你还记得我头一次穿成这样来见你吗?
在黄鼠狼巷中某个差劲的旅馆里,我换上仆人的衣服以瞒过父亲的守卫。”
“我记得,那是鳗鱼巷。”
她有求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