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骗了他们,小昆。
我们搭他们的船来奴隶湾,又临阵投奔暴鸦团。”
“我们是奉命行事。”
“可褴衣亲王没叫我们来真的。”
大人物指出,“那些小子——欧森爵士、稻草迪克、亨格福德、林地的威尔等等因为我们的关系还关在地牢里。
老亲王肯定不高兴。”
“他是不高兴,”昆廷王子说,“但他喜欢金子。”
盖里斯笑了。
“可惜我们没有金子。
你觉得和平协议能坚持几天,小昆?
城里一半的人把屠龙者当英雄,另一半人则唾弃他的名字。”
“哈拉籽。”
大人物说。
昆廷皱眉。
“他叫哈格兹。”
“西茨达拉、西姆祖玛、西格那格,有啥关系?
我都管他们叫哈拉籽。
他也不是屠龙英雄,只不过把屁股烤得焦黑松脆。”
“他很勇敢。”
我有胆量只凭一根长矛挑战那怪物吗?
“你是说,他死得蛮爽快吧。”
“他死得鬼哭狼嚎。”
阿奇道。
盖里斯一只手搭在昆廷肩上。
“即便女王回来,她也已嫁为人妇。”
“我给哈拉籽国王轻轻一锤,问题就解决了。”
大人物提议。
“西茨达拉,”昆廷说,“他叫西茨达拉。”
“被我的战锤吻过后,谁还在意他的名字。”
阿奇说。
他们不明白。
朋友们不明白此行的真正目的。
这条路经过她,而不会在此止步。
丹妮莉丝是途径,并非目标本身。
“‘龙有三个头,’她对我说过,‘我的婚姻并非你所有希望的终结,’她说,‘我知道你来此的原因。
为了血与火。’
你们知道,我有坦格利安血统,这可追溯到——”“去你的血统。”
盖里斯说,“除了好不好喝,龙才不管你流着什么血。
你不可能靠上历史课来驯服它们。
它们是怪物,不是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