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心想她怎么连邻居的姓名也不知道,指着石雁的阁楼道:“就是这座阁楼的女主人。”
那女人道:“你是我邻居的弟弟,就能擅自跑到我后院来吗?”
马蹄叹息道:“不是啊,我,其实我是得罪了我姐夫,被我姐夫给扔下来的。”
那女人道:“你干吗得罪你姐夫?”
马蹄道:“因为他对我姐姐不好,常暗地里打她。我看不惯,就打还了他,谁知道打他不过,就被扔下来了。姐姐,你能不能开一下门,让我出去。我怕翻墙出去让人看见还以为我是个贼呢。”
那女人沉吟了一会,道:“你等等。”窗户合上,不久通往后院的木门就打开了。近距离一看,这女人的体态更诱人了。
“你干吗这么直愣愣地盯着我看?”
“姐姐你好看嘛。我在夏都这么久,没见过比你更好看的女人了。”
那女人一怔,抿嘴笑道:“你父母怎么就生了你这双贼眼睛,到处乱看;还有这条贼舌头,就会胡说八道!”
马蹄忙道:“哪有!我哪里胡说八道了?我要是胡说八道,姐姐你撕了我的嘴!”
那女人笑道:“我撕你的嘴干吗?不过你确实是在胡说八道。夏都我也没常出去走动,但比我漂亮的女孩子,也见过好几个。”
马蹄似乎急了,忙道:“比姐姐你长得漂亮的有,但她们都没你好看。真的,姐姐你这种好看不是漂亮那种,唉,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总之很好看就是了。”
那女人笑了,骂道:“少给我贫嘴了,门我是开了,趁早走吧。”
“哦。”马蹄一脚踏进门槛,肚子里便暗自鼓气。他功夫不到家,连鼓三次才勉强成功,肚子里咕的一声。那女人道:“干吗?”
“我……我饿。我被我姐夫困在姐姐的后院一夜了。”
那女人随手扔给他一个小钱:“出去买东西吃吧。”
“姐姐你真好,你简直就是我的恩人。恩人姐姐,恩人姐姐。”
“行了吧你,恩人姐姐,难听死了。”
“那……姐姐能告诉我该怎么叫你吗?对了,我叫马蹄。”
“马蹄……哦,我……”那女人随口应道,“我叫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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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芝来夏都有一段日子了。在验明都雄魁给她的信物后,血门的人安排她暂时住在这个小院。都雄魁从西北回来以后,把她接入长生殿,专宠了她三天三夜。
但阿芝却不喜欢长生殿那样的大屋宇,求都雄魁让她搬出来,刚好都雄魁正打算换换口味,便允了她。
搬回这座小院之后,都雄魁隔三差五会过来一次,其他时间她就静静在这小院子里待着,生活很平静,也有些寂寞。最近都雄魁有好长时间没来了,阿芝也不知道他是出城去办事,只以为这男人找到了新欢。她倒也不怎么痛苦,因为本来就没对这个男人寄有多大的希望。不管怎么样,都雄魁留给她的财物和这所房子,已经足够她平平静静地过完下半生了。她甘于这样的生活,只是偶尔会在小院子里的古井旁边,想想曾经遭际过的那几个男人。
这天早上,阿芝梳洗罢,突然发现一个小伙子在自家的后院踱圈,一开始以为是个小贼,开窗想把他赶走,两人说了几句话,阿芝发现这小伙子虽然长得没有桑谷隽那么帅气,身体也没都雄魁那么雄壮,但言语间却很讨人喜欢。
和石雁不同,阿芝和人打交道的经验很贫乏,因此一开始还真被马蹄哄得一愣一愣的。但她也不是傻子,说了一阵子话之后便知道这小伙子是在扮可怜。她想起都雄魁在床笫间和她说起的一些风流故事,故事里那些勾引良家妇女的风流手段,有一些倒也和眼前的事情暗合。阿芝马上醒悟过来:“他在勾引我!”
想到这点,她再一次很仔细地打量眼前这个小伙子:他的脸不算很俊,但眉毛很浓,鼻子嘴巴都很大,也算颇有男子气;他的体魄虽然没有都雄魁那么强横,可也健康得很,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力量;最要紧的,这小混混的嘴够甜。
马蹄见这全身上下熟透了的女人含笑打量着自己,便知道有戏了,说话也大胆起来:“阿芝姐姐,外面卖的东西我实在吃不惯,能不能劳烦你帮我弄些吃的来?”
阿芝笑道:“你胆子倒挺大的,不过进来前你可曾打听过这是谁家的寓所?”
马蹄笑道:“我见到阿芝姐姐,魂都没了,还管这宅子姓什名谁。”
阿芝笑道:“好,你有胆子最好。姐姐今天高兴,就给你整顿好的来。你先到客厅等着吧。”
马蹄道:“我不喜欢在大屋子里吃饭。姐姐,能到房里吃吗?”
阿芝骂道:“小子,你也太急了。”骂完了又笑。
马蹄眉毛都花了:“我这叫直接。要不,姐姐,我不吃东西也行。”
阿芝一听笑了:“干吗不吃?还是吃点好。吃饱了才有力气。”
这天上午,马蹄在阿芝房里吃得酒足饭饱,神魂颠倒。直过了午时,他才被阿芝推了起来,吩咐他去市集买些东西回来。
听完阿芝的交代,马蹄道:“怎么光买肉食谷粮,却不买酒?”
阿芝道:“外间的酒哪里比得上我这里的?你说你在外面混了这么久,可喝过刚才那样的好酒吗?”
“确实不曾喝过。”马蹄道,“这酒是你酿的?”
阿芝道:“我自认酿酒也不错的,不过我在这里安家的时间不长,还没心情去酿。你刚才喝的这酒是贡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