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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我下了决心之后的遭遇(第1页)

第十三章我下了决心之后的遭遇

第十三章

我下了决心之后的遭遇

我没有再追那个赶驴车的年轻人,而是开始朝着格林尼治的方向走。这时候,我记得自己甚至有过荒诞不经的想法,即要一路跑到多佛尔去。即便我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没过一会儿,我就从杂乱无章的思绪中清醒了过来。因此,我在通往肯特郡的路上停下了脚步,这儿有一行排屋,前面有一汪池水,池水的中间有一座笨拙可笑的塑像,吹着个没有水流出的海螺。我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下,刚才奔跑得筋疲力尽,现在连因丢失了箱子和半个基尼而哭一场的气力都没有了。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坐在那儿休息时,听到钟敲了十下,庆幸的是,当时正好是夏季,天气晴朗。我缓过气了,喉咙也不再堵得慌,便站起身继续走。我虽然沉浸在痛苦之中,但并没有要返回去的念头。我怀疑,即便当时在通往肯特郡的大路上下一场瑞士那儿一样的大雪,我也不一定会有返回的念头。

可是,我的全部家当就剩三个半便士(我至今都还纳闷,到了星期六晚上怎么还剩下这些钱)!这令我仍然忧虑,因为我要往前走。我突然给自己描绘了一幅图景:一两天之后,有人在某道树篱边发现了我的尸体,然后把消息刊登在报纸上。我艰难地向前走着,凄惨不堪,尽可能速度快些。后来碰巧路过一家店铺,门上写着收购男女服装的字样,还写了高价收购破布、骨头和厨房器具。店主只穿了衬衫,坐在门口吸烟。由于低矮的天花板上垂挂着大量上衣和裤子,店铺里只点燃了两支蜡烛,烛光昏暗,那些东西隐约能看到。我当时感觉到,店主看上去就像是怀着满腔仇恨的人,他把仇人全吊了起来,而自己得意扬扬。

我近期同米考伯夫妇在一起相处的经验告诉我,这儿可能会找到解一时之急的办法,暂时可以不挨饿。我转入下一条偏僻的小巷,脱下了自己的背心,整整齐齐地卷了起来,夹在腋下,然后返回店铺门口。

“老板,”我说:“价格公道的话,我把这个卖了。”

多洛毕先生——至少店铺门面上写的是多洛毕这个名字——接过背心,把烟斗头朝下搁在门柱上,进了铺子,我跟在他后面。他用手指掐掉了两支蜡烛的烛花,把背心铺在柜台上看了一遍,又把它提起来,对着烛光再看了一遍,最后说:“呃,这么件小背心,你想要卖多少钱?”

“哦!您最清楚,老板,”我回答,态度谦虚。

“我不能既当买主,又当卖主啊,”多洛毕先生说,“这么一件小背心,你开个价吧。”

“十八个便士应该可以。”我迟疑了一会儿后,试探着说。

多洛毕先生把背心重新卷了起来,还给我。“即便要我出九个便士把它买下,”他说,“我也等于打劫了一家人啊。”

这样的交易法很令人不快,因为这等于硬要逼着我这样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不得不干出令人讨厌的事情,叫多洛毕先生为了我而去打劫他一家人。但是,我的境况这么窘迫,所以我只得说,如果他乐意,那就九个便士吧。多洛毕先生嘟嘟囔囔地给了我九个便士。我对他说了声“晚安”,走出了店门。有了九便士,我更富有了;少了一件背心,我贫穷了。不过,等我扣上外套的纽扣后,差别也不怎么大了。

确实,我已经看得很清楚了,接下来就该卖掉外套了。所以我要竭尽全力到达多佛尔后身上还能穿着衬衫和长裤,倘若能够保持这样的穿着,就算是很幸运的了。不过,我一路上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把心思全用在这个上面。我大体上想了想,自己前面的路还很长,那个赶驴车的年轻人狠心地欺负了我,除此之外,我想,当我口袋里装着九个便士重新上路的时候,自己并不觉得有多么危急的困难。

我突然有了一个过夜的办法,打算付诸实施。那就是,我原先上学的学校后面围墙外面有个角落里,总是堆了一堆干草,我就睡到那儿去。我心想着,尽管过去的同学们并不知道我到了此地,过去在其中讲过故事的宿舍也不会再为我遮风挡寒,可我会觉得有同学们和我做伴,宿舍离我很近。

我使劲赶了一整天的路,最后终于爬上了布莱克希思荒原,这时候,已经精疲力竭了。寻找萨伦学校费了一番周折,但还是找到了,也找到了那个角落里的干草堆。我先沿围墙走了一圈,抬头看了看那些窗户,看到里面漆黑一团、寂静无声,然后就在草堆旁躺了下来。生平头一次在没有屋顶的地方过夜,孤寂凄凉的感觉,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那天晚上,我躺下便睡着了,就像众多无家可归的人,被人家拒之门外,看门狗冲着狂吠一样。——可我梦见自己躺在原先学校的床上,和同宿舍的同学说着话。突然发现自己挺直了身子坐着,嘴里念着斯蒂尔福思的名字,睁大眼睛仰望着天上闪烁的星星。等到最后记起了自己身处何处时,有一种恐惧感突然袭上我的心头,害怕什么,我不知道。于是我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但是,星光慢慢暗淡下来,天空泛起了白色,白天到来了,我的心安定下来,但眼睛感觉很困乏,于是又躺了下来,睡着了——睡眠中感觉到了寒冷——后来,太阳投射出暖融融的光线,萨伦学校起床的铃声响起,我被惊醒了。当时希望斯蒂尔福思如果还在那儿,我就会窝在附近,等着他单独一个人外出,但是,我知道他一定早就离开了学校。特拉德尔或许还在那儿,但很难说得准。尽管我对他良好的品性坚信不疑,但对他能够谨慎处事和能如愿的运气信心不足,所以不打算把自己的境况告诉他。于是,正当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们起床时,我便悄悄离开了那堵围墙,踏上了那条尘土飞扬的漫漫长路。我还是萨伦学校的学生时,知道此路通往多佛尔,然而当时一点儿也没有想到,我会以这么一副模样走在这条路上。

同我从前在雅茅斯度过的礼拜天早晨相比,这是个多么不同的礼拜天早晨啊!过了一阵子,正当我迈着沉重的步伐向前行进时,我听到了教堂的钟声,遇上了去教堂做礼拜的人。我路过了一两座教堂,会众已经入内,唱诗的声音传到了教堂外的阳光下,而教区的执事坐在门廊下的背阴处乘凉,或者站在紫杉树下,用手遮着额头,看着我从前面走过。往昔礼拜天早晨那种平静和安宁的气氛笼罩着一切,但只有我除外。这就是不同之处。我满身污垢和灰尘,蓬头垢面,感觉很像个坏人。要不是我想到了那幅恬静淡雅的画面:母亲年轻貌美,坐在炉火前潸然泪下,姨奶奶对她动了怜悯之情,那么我恐怕很难想象自己会有勇气坚持走到第二天。不过,那幅画面总是呈现在我的面前,所以我就一直跟着。

这个礼拜天,我顺着那条笔直的大路走了二十三英里,够艰难的,因为我从未受过那种累。暮色四合时,我来到了位于罗彻斯特的桥上,双脚疼痛,精疲力竭,就吃了随身带着当晚餐的面包。有一两幢小房子的外面挂着“游客之家”的招牌,虽然我心里痒痒,但不敢花掉身上仅有的那几个便士,同时更加害怕遇上或者赶上面目狰狞的流浪者。因此,我没有去寻找住所,而是露宿野外。我艰难跋涉着,进入了查塔姆。——夜幕之下,那地方恍若梦境,只见一片白垩,几座吊桥,污浊的河面上浮着几条有篷无桅的船,像是挪亚方舟。我最后爬上一座杂草丛生的炮台,下面是一条小巷,有个哨兵在小径上来回走着。我在一尊大炮旁躺了下来,心里很高兴有哨兵的脚步声相伴,不过,就像萨伦学校的学生不知道我睡在围墙外面一样,哨兵同样也不知道我睡在上面。我酣睡到了天明。

到了早晨,我腿脚发硬、疼痛不已,叮咚的敲鼓声和兵士操练的脚步声像是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上来。我被弄得头昏脑涨,便向下往那条又窄又长的街道走去。我觉得,如果要保存体力到达旅途的终点,那天就只能走一点点路程,于是决定,把卖掉外套当作一天的主要任务来完成。因此,我脱下外套,为的是习惯一下没有外套也挺得住。我把外套夹在腋下,对各家收购旧衣服的店铺进行了一番考察。

要卖掉外套,倒是有适合的去处,因为经营旧衣服的商人数量众多,一般都站在门口留意着顾客。但是,大部分店铺挂出的衣服里面总有一两件军官服,肩章等饰物一应俱全。我心里便战战兢兢,认为他们都是做大宗买卖的,所以转悠了很长时间,没敢把自己的商品示与任何人。

由于底气不足,我便把注意力集中在水手旧货店,或者如多洛毕先生开的那种店,而对普通店铺不敢问津。最后,找到了一家我认为有希望的店。它坐落在一条脏乱不堪的小巷的一角,尽头是个院子,里面长满了带刺的荨麻,栏杆上挂满了旧的水手服,大概是店铺里挂不下了,所以挂到栏杆上让它们随风飘动。旁边还摆着帆布吊床、生了锈的步枪、油布帽子,还有几个装满生了锈的旧钥匙的盘子,钥匙数量之多、规格之杂,似乎足可以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门。

我心里忐忑不安,顺着几级台阶往下走,进入了这家店铺。只见天花板低垂,空间狭小,里面挂满了衣服,开着的一扇小窗户,与其说是给里面采光,还不如说是把里面弄昏暗了。进去以后,我的心情也还是没有放松下来,因为一个丑陋的老头突然从后面一间洞穴似的肮脏小屋里冲了出来,只见他下半部的脸布满了麦茬似的灰色胡子,他一把揪住了我的头发。老头面目狰狞,身上穿了一件脏脏的法兰绒背心,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朗姆酒味道。在他冲出来的那间洞穴似的小房间里,床上铺着一张碎布拼成的床单,里面也开了一扇小窗户,对着外面的荨麻和一头瘸驴。

“哦,你来干什么?”老头龇牙咧嘴地笑着说,语气单调可怕,“哦,我的天哪,你来干什么?哦,我的心肝,你来干什么?哦,咕噜,咕噜!”

这一番话说得我惊恐不安,特别是那几个最后重复的令人莫名其妙的字眼,好像是从嗓子眼儿里面挤出来的,以至让我无法回答。因此,老头仍然揪住我的头发,重复说:“哦,我的天哪,你来干什么?哦,我的心肝,你来干什么?哦,咕噜!”——最后这一声他是铆足了劲儿挤出来的,弄得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想知道,”我说,浑身颤抖着,“您想不想买一件外套?”

“哦,拿出来瞧瞧!”老头大声说,“哦,我的心着火了,快拿出来瞧瞧吧!哦,我的天哪,把外套拿出来啊!”

他说着,不停哆嗦着的手松开了我的头发(刚才就像大鸟的爪子抓住一样),然后戴上眼镜,但那双红肿的眼睛并没有因此而有些许改观。

“哦,这外套卖多少钱?”老头仔细看过后大声说,“哦,咕噜!——外套多少钱?”

“半克朗。”我镇定了一下,回答。

“哦,我的心肝,”老头大声说,“不行,天哪,不行!哦,天哪,不行!十八便士。咕噜!”

每次说到最后这个词时,他的眼珠就有爆出来的危险。他每一句话都是一个腔调,而且一成不变,就像是一阵风,一开始调子很低,接着升高,然后又下降,找不到其他更恰当的比喻了。

“行啊,”我说,因为做成了这笔交易而显得很高兴,“那就十八便士吧。”

“哦,我的心肝!”老头大声说,一面把外套扔到一个架子上,“到店铺外面去!哦,我的心肝,到店铺外面去!哦,天哪——咕噜!别要钱算啦,换点儿东西吧。”

在我的一生中,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从来没有吓成这个样子的时候,但是我唯唯诺诺地告诉他,我需要钱,其他任何东西对我都毫无用处。但我还是按照他的要求到门外面去等,毫无催他的意思。所以,我到了外面,在一个角落的阴处坐了下来。我在那儿坐了好几个小时。阴处洒满了阳光,阳光消失后又变成了阴处,我仍然坐在那儿等着拿钱。

我希望,这个行当里面不再有第二个他这样的酒疯子。他是这儿一带众所周知的人物,享有把自己出卖给魔鬼的声誉。这是我从他接待过的孩子们口中得知的,因为他们不停地在他的店铺边向他发起进攻,大声嚷嚷着那个传说,喊着,要他把金子拿出来。“查利,你心里清楚,你并不像你假装的那么穷。把金子拿出来吧。拿出你卖给魔鬼时得到的一部分金子吧。出来呀!金子藏在你褥子的里面,查利,把褥子拆开,分给我们一点儿吧!”这么冲着喊了还不算,许多人还主动提出要借刀子给他拆褥子,弄得他怒不可遏,所以整天里不停地追逐,孩子们则四处乱跑。他盛怒之下,有时候会把我当作孩子们当中的一个成员,于是来到我的跟前,张开嘴,好像要把我撕成碎片,可往往到了这个时候,他又想起了我,便又一头钻进店铺。我根据他的声音可以判断出,他躺到了床上,用他那像一阵风似的语调,扯着嗓子疯狂地高唱起《纳尔逊之死》,每一句开头都加上一个“哦”,中间还要插上无数个“咕噜”。那些孩子好像嫌我的罪受得不够似的,因为我衣衫单薄,充满耐心,坚定不移地一直坐在店铺的外面,就以为我同店铺有什么关系,整天朝我扔东西,都欺负我。

老头想了很多办法,想要说服我同他换东西,一会儿拿出一根钓鱼竿,一会儿拿出一把提琴,一会儿又拿出一顶三角帽,一会儿还拿出一支笛子。但我都一概拒绝,不屈不挠地坐在那儿不动,每次都两眼噙满泪水,请求他把钱给我,要不就把衣服还给我。最后,他终于开始付给我钱,每次只给我半便士,整整过了两小时,这才付了一个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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