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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小埃米莉(第1页)

第二十一章小埃米莉

第二十一章

小埃米莉

斯蒂尔福思的家里有一个仆人,是个男仆,我听说打从他上大学的时候起就伺候着他。仆人外表上显得很体面。我认为,在他那个地位上,再没有比他看上去更体面的人了。他少言寡语,步履轻柔,举止沉稳,谦恭顺从,善于察言观色,需要时不离左右,不需要时也不碍手碍脚。他最值得看重的,还是体面的风度。他没有生就一张随和顺从的脸,脖子倒是挺僵直的,头部挺平滑匀称,短发紧贴在头的四周,说话语气轻柔,而且有一个独特的习惯,“咝”音发得格外清晰,所以,这个音好像在他嘴里比其他任何人都用得多,不过,他会把每一个与众不同之处都变得风光体面。即便他的鼻子倒着长,他也会使之变得体面。他把自己包裹在一种体面的氛围里,安稳地行走其间。如果疑心他会出什么差错,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他完完全全就是个体面的人。没有人想到要给他穿上仆人的服装,因为他体面到了极点。如果强行让他干什么下贱的工作,那无异于肆无忌惮地侮辱一个最最体面的人的感情。关于这一点,我注意到,这个家庭里的女仆都敏锐地察觉到了,她们总是自己去干那一类活儿,而一般情况下,他在这种时候都是待在配餐食的火炉边看报纸。

如此沉默寡言的人,我先前还从未见过。但是,有了这样一种品性,如同他具备的其他每种品性一样,他似乎显得越发体面。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就连这件事都构成了他体面特征的一部分。人们只知道他姓利蒂摩,这个姓氏无懈可击。姓彼得的可能有被处以过绞刑,姓汤姆的可能有被流放过,但利蒂摩这个姓氏是绝对体面的。

我认为,从抽象的意义上来说,体面具有令人敬畏的特质,所以我在这个人面前感到特别幼稚。他年龄有多大,我根本无法猜得出来——由于同样的原因,这又使他增光添彩了。因为从他那沉静体面的气度上来看,说他三十岁可以,说他五十岁也可以。

早晨,我还没有起床,利蒂摩就进了我的卧室里,给我端来了那令人难堪的刮脸用的水,同时把我的衣服摆好。我拉开床的帐幔朝外面看了看,只见他保持着一副不动声色的体面气度,一月里的冷风也影响不了他,连呼吸都不冒一点儿白气。他把我的一双靴子左边一只右边一只,立成跳舞时起步的姿势,还吹去了我衣服上的灰尘,然后像对待一个婴儿似的放下了。

我对他说了声“早上好”,然后问他几点了。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块我所见过的最气派的双盖表,并用大拇指顶住弹簧,以免开得过大,看了看表面,仿佛是在向一只神牡蛎求谶言卜吉凶似的,又把表合上,然后说,“回您的话,现在是八点半。”

“先生,斯蒂尔福思先生很想知道,您休息得怎么样。”

“谢谢,”我说,“休息得好极了。斯蒂尔福思先生休息得好吗?”

“谢谢,先生,斯蒂尔福思先生休息得还好。”这是他的另一个特点——从不使用词的最高级形式,总是爱冷静沉着地使用适中的词。

“还有什么事情我能荣幸地为您效劳,先生?预备铃九点响,家里人九点半用早餐。”

“没有了,谢谢你。”

“我得谢谢您啊,先生,”他说完之后,走过我床边时,微微点了点头,像是因为纠正的我话而表示歉意似的,然后出去了。关门时小心翼翼,仿佛我刚刚进入性命攸关的甜美梦乡。

每天早上,我们两人之间的对话都一模一样,一句不多,一句不少,然而,不可避免的情况是,有了斯蒂尔福思的伴随,或者有了斯蒂尔福思夫人的信任,或者同达特尔小姐的交谈,不管我一夜间超越自我有多远、朝着成熟的年龄迈进多少,在这个最最体面的人面前,正如我们那些无名诗人吟唱的那样:“又是个孩童了。”

利蒂摩替我们备好了马匹,而斯蒂尔福思对什么都精通,便教我骑马。利蒂摩替我们准备好轻剑,斯蒂尔福思便教我击剑——如果准备好拳击手套,我便开始在同一大师的指导下提高拳击水平。我毫不在乎斯蒂尔福思会觉得我在这些技艺方面是个新手,但是,在体面的利蒂摩面前,自己表现出这些方面的欠缺,我可受不了。我相信,利蒂摩本人也根本不懂这些技艺。可他体面的眼睫毛连抖都没有抖动一下,让我觉得他在这些方面也有所精通。不过,我们在训练时,只要他待在一旁,我就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幼稚和最缺乏经验的人。

我之所以对这个人特别详细地加以描述,一方面是因为他当时对我产生了特别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事情。

我在此愉快地度过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可以想象,对我这种玩得忘乎所以的人来说,时间感觉过得很快。不过,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我有许多时机进一步了解了斯蒂尔福思,在数不清的方面更加钦佩他,所以,在一个星期结束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同他在一起不止一个星期。他在我面前态度潇洒,把我当成了玩物,其实同他的其他表现相比,这更合我的心意。这让我想起了我们昔日在一起的情形,就像是当时那种情形自然而然的延续,也让我看到,他一点儿也没有变。本来,把我自己的优点同他的比较,同时用平等的标准来衡量我同他的友谊,我可能会感到忐忑不安,而这下我的忧虑打消了。更为重要的是,他在我面前表现得亲切随和,无拘无束,诚挚友好,而他不会用这种态度对待其他任何人。早在学校里的时候,他对待我的态度就跟其他人不一样,所以我欣喜地认为,他对待我不同于对待他人生中的其他朋友。我觉得,自己跟他的其他朋友相比,更贴近他的心,我自己的心因为也同他心心相印而备感温暖。

他决定同我一道到乡下去,我们出发的日子也到了。起初,他为带不带利蒂摩去而迟疑不决,最终觉得让他留在家里为好。这位体面的人物心悦诚服地听从调遣。他把我们的旅行箱安排在我们乘坐的到伦敦去的小马车上,放得稳稳当当,像要经受住千百年的颠簸似的。我态度谦恭地给了他一点儿赏钱,他不动声色地接受了。

我们向斯蒂尔福思夫人和达特尔小姐告辞,我一次又一次地表达了谢意,那位仁慈的母亲也是一再叮咛嘱咐。我最后看到的是利蒂摩镇定自若的目光,心里觉得,那目光中蕴含着一种意味,他心里觉得我确实是很幼稚。

我一帆风顺地回到了熟悉的故地,所思所想,在此不予描述。我们乘坐邮政马车去的。我记得,自己当时连雅茅斯的声誉都很在意,因此,当我们搭乘的马车穿过雅茅斯幽暗的街道驶向旅馆时,斯蒂尔福思说,按照他的看法,那是个美好、奇特和偏僻的洞窟,这时候,我高兴不已。我们一到旅馆后就上床睡觉了(旅馆里那间叫作“海豚”的房间是我朋友,我们从门口经过时,我注意到门口摆了一双肮脏的鞋和一副绑腿),第二天的早餐吃得很晚。斯蒂尔福思精神抖擞,我还没有起床,他就已经在海滩漫步了。他说,他已经认识了当地半数的船民。此外,他看到了远处断定是佩戈蒂先生住的船屋,烟囱里正冒着炊烟。他告诉我,他很想进屋去告诉他们他就是我,如今长大了,他们认不出来了。

“你打算什么时候带我去那儿,雏菊?”斯蒂尔福思说,“我听从你的调遣,你自己安排好。”

“呃,我刚才在想,今天晚上合适,斯蒂尔福思,到时他们全都围坐在火炉边。我想让你在最温馨舒适的时候看到那个家。那可是个奇妙的地方啊。”

“一言为定!”斯蒂尔福思回答,“就今晚去。”

“我知道,我不打算事先告诉他们我们在这儿,”我兴高采烈地说,“我们必须给他们一个惊喜。”

“哦,当然!如果不给他们一个惊喜,”斯蒂尔福思说,“那就没意思了。我们去看看本地人的原始状态吧。”

“虽说他们确实是你所说的那种人,”我回答。

“哎哟!天哪!你还记得我和罗莎拌嘴的事,对不对?”他朝我扫了一眼,激动地说,“该死的丫头,我还真有点儿怕她呢,感觉她就像个小妖精。不过不要理睬她。你现在打算去干什么?我猜,你是想去看看你的保姆吧?”

“嗯,说得对,”我说,“我必须先去看看佩戈蒂。”

“行啊,”斯蒂尔福思回答,一边看了看自己的表,“如果我把你交给她,让她抱着你哭上两小时,你觉得时间够了吗?”

我笑着回答,我觉得两小时差不多,但是,他也得一同去,因为他会发现,他人不到大名就已经到了,他几乎同我一样,是那儿了不起的大人物。

“你要我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斯蒂尔福思说,“或者说,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告诉我上哪儿去。两小时后,我一定按照你希望的状态登场亮相,多愁善感,或者滑稽可笑。”

我把寻找巴吉斯先生住处的路线详详细细地告诉了他,并说巴吉斯是驶向布兰德斯通和其他地方的马车夫。我们约定好之后,我便独自外出了。空气清新,地面干爽,海面水波荡漾,清澈明净,阳光普照,但不是很热,一切都清爽宜人,生气勃勃。我自己也觉得神清气爽,活力四射,沉浸在置身此地的欢乐之中。我几乎想拦住街上的行人,同他们握握手了。

当然,街道显得很狭窄。我认为,小时候见过的街道,等到长大后重新返回时,情况往往如此。但是,街道上的一切我都没有忘却,也没有看出任何变化,直到最后来到奥默先生的店铺前。过去的奥默店铺现在改写成了“奥默—乔兰姆”,不过“经营各种布匹成衣,承做各种丧葬服饰用品”的字样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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