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驳领像两把向上的刀锋,双排扣能最大限度地修饰身形,增加威严感。
他不需要装成什么绅士。
他是特勤局的“孤狼”,是苏云晚手里的枪。
既然要陪她去闯那场鸿门宴,他就得是一只披着西装外衣的狼。
陆铮点了点图册。
“就这套。”
等待修改的时间并不长。
半小时后,试衣间的帘子拉开。
“笃、笃。”
紫檀木拐杖敲击地板的声音,沉闷而有力。
陆铮走了出来。
整个店铺仿佛在这一瞬间静止了。
黑色的精纺羊毛面料如同流动的暗夜,完美地包裹着他宽肩窄腰的倒三角身材。
双排扣的设计压住了他身上过于凌厉的杀气,却平添了几分深沉的压迫感。
最绝的是那条左腿。
经过特殊剪裁的裤管并没有显得臃肿,金属支架的轮廓隐约可见,随着他的走动,那种机械的冷硬与肉体的力量感完美融合,透着一股令人窒息的暴力美学。
之前的那个年轻店员看呆了,手里的咖啡勺掉在地上都不知道。
老汉森推了推眼镜,眼里满是惊艳。
他做了一辈子衣服,见过无数名流绅士,却从未见过这种气质——明明穿着最优雅的礼服,却像是一把藏在丝绒鞘里的军刀,危险、迷人、不可侵犯。
苏云晚走上前,帮他整理了一下领口那有些歪斜的温莎结。
随后,她从包里拿出那块百达翡丽Ref。3448金表,亲自扣在他骨节分明的手腕上。
金表、西装、拐杖、伤疤。
这些元素在陆铮身上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苏云晚退后一步,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
此时的他,哪里还有半点落魄团长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