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红点头。
梁春芬把医院和剧团,厂子这些人流量多的地方都让给了吴爱红。
她则是去走街串巷。
虽然效率不如这些地方,但只要有一户人家买了觉得好吃后,就会叫亲戚找邻居。
加上梁春芬善于变通,谁要是买的多,她就会多送个鸡杂过去。
很快她就成为了这一片胡同里最受欢迎的人。
而吴爱红也打出了名号去。
二人被称为“鸡爪大娘”
为了吃上这一口,不少人蹲在二人经常出现的地方。
还差点把梁春芬和吴爱红吓了一跳,以为要被抓住了。
“鸡爪大娘,你啥时候能去电池厂啊?”
一个顾客买了鸡爪还不舍得走,询问梁春芬。
梁春芬:“不好意思啊孩儿,电池厂太远了,我们去不了。”
顾客:“啊,那可真是太可惜了,我们厂不少人都喜欢你做的这手鸡爪子呢。”
梁春芬送走了顾客,心里却泛起了涟漪。
“……爱红,咱们是不是该扩大规模了?”
回家的路上,梁春芬跟吴爱红商量说。
自行车唰的停了下来。
吴爱红回头,惊悚的对梁春芬道:“咱俩现在一天买三十斤鸡爪,早出晚归的,再扩大规模,咱俩还要不要活了啊,前几天跟我说腿疼肩酸的人不是你对吧?”
因为天天走不少路,还要背着竹筐子。
梁春芬晚上睡觉小腿肚子疼的厉害,肩膀也十分酸楚。
分明几年之前她还能天天去黑市呢。
看来人不服老,真是不行。
梁春芬:“我的意思是咱们雇人给我们干啊。”
吴爱红:“雇人?你想雇谁?”
……
“……小树,你爸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一听要听他的话。”
“放心吧,妈。”
林树点头,接过韩花手里的饭盒,和从屋里出来的林栋梁一起去村厂。
韩花站在门口,目送着父子俩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
她正打算回去把爷俩的脏衣服给洗一洗,余光就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
“表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