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梁羽诗突然看见一辆黑色的汽车,顿时眼神一动。
慢慢悠悠的走了过去,梁羽诗假装自己在后视镜中看着自己,还不时的捋捋头发,一副沉醉的模样。
只不过她的眼睛却在从后视镜中看向身后跟着的那些人。
对,是那些人,不是一个。
其中一个,还带着环卫工人的衣服,但现在他的身子也不佝偻了,挺直了腰板,也在跟着她。
梁羽诗顿时反应过来,刚才自己感觉到的危险的目光,这事居然是这个环卫工人。
甚至,梁羽诗还有种错觉,好像他们已经发现我了,发现我注意到他们了。
不是错觉,他们确实走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好像下一秒钟就要抓住她了。
梁羽诗瞪大双眼,看着那些人越来越快的步伐,耳边似乎也听见了急促的脚步声。
不好,被发现了,梁羽诗脑袋清明起来,不知道从哪迸发出来的力量,迅速跑了出去,这时候刚刚好躲过了绑匪的一个抓捕。
那个人气的眼神都发出狠光,该死,差一点点,竟然被梁羽诗这个臭妮子给跑了。
已经撕破脸皮了,也不必装作环卫工人了,那个人顿时向身后的人一挥手:“上!”
其他的人一拥而上。
男人的力量向来是比女人的大太多的,尤其是已经锻炼过好多次的劫匪。
可是,就像被蛇抓住的兔子一样,兔子只能拼命跑着,全力以赴。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等待它的只有死亡。
而梁羽诗也是这样,用尽全力拼命的跑着,竟然奇迹般的跑得比劫匪的速度还要快。
不过,女人的持久力向来都是不够的。
梁羽诗能够坚持那么久,也是奇迹。
其实如果比在直线上赛跑的话,梁羽诗早就被抓住了。
她也刚好明白这一点,几乎是见缝就钻,见到胡同就进。
幸好凌云琛附近的胡同比较多,暂时性的,梁羽诗没有被找到。
只不过,也算快被找到了。
梁羽诗捂着自己被崴到的脚,茫然的看着面前的死胡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梁羽诗皱着眉头,用手轻轻的按压着。
好像骨头有些错位,咬咬牙,梁羽诗扶着墙站了起来。
“你那边找到人了吗?”
“没有找到人,你那边呢?”
“也没有,那个人一定在这附近给我搜!”
嘈杂的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感觉到好像劫匪快要走进自己的躲藏的胡同里了。
梁羽诗憋住了一口气,看见面前的垃圾桶,眼睛一亮。
没有管自己还受着伤的右脚,梁羽诗迅速躲到垃圾桶的后方,身子几乎要贴着垃圾桶。
垃圾桶的味道熏的梁羽诗刺鼻。但是无论如何,梁羽诗只能这样做。
幸好,劫匪可能以为这边是死胡同,自己应该不在这儿,才没有继续上前来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