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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九 月食禁第四(第2页)

又云∶五六月芹菜不可食,其茎孔中有虫之令人迷闷。

《养生要集》云∶七月勿食生蜜,令人暴夏发霍乱。

又云∶不食生麦,变为蛲虫。

《朱思简食经》云∶七月不得食落地果子及生麦。

《养生要集》云∶八月勿食猪肺及胎胙,至冬定发咳。若饮阴地水,定作疟。

《本草食禁》云∶不食葫,令人喘。

又云∶不食姜,伤神。

《孟诜食经》云∶四月以后及八月以前,鹑肉不可食之。

《千金方》云∶八月勿食雉肉,损人神气。

《养生要集》云∶九月勿食被霜草,向冬发寒热及温病。食欲吐,或心中停水不得消,或为胃反病。

又云∶不食姜,令人魂病。

又云∶勿食猪肉。

《本草食禁》云∶九月不食被霜瓜及一切肉,大吉。

《养生要集》云∶十月勿食被霜生菜,面无光泽。令目涩,发心痛腰疼,或致心疟手足清。

又云∶不食椒,令人气痿。

又云∶禁螺猪肉。

《千金方》云∶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勿食生韭,令人多涕唾。

《养生要集》云∶十一月勿食经夏臭肉、脯肉。动于肾,喜作水病及头眩,不食螺着用之物。

又云∶十二月不食狗鼠残之物,变成心痫及漏。若小儿食之,咽中生白疮死。

又云∶正月二月水旺,勿食其肝。食肝伤其魂,魂伤狂妄。

四五月火旺,勿食心。伤其神,神伤多悲惧。

七八月金旺,勿食其肺,食肺伤魄,魄伤狂妄。

十月十一月水旺,勿食其肾,食肾伤其志,志伤五脏不安。

三、六、九月、十二月土旺,勿食其脾。食脾伤其意,意伤四肢不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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