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父王。”
“陛下开创北洲国,是天意所向,一定能一举灭了大唐,把西洲拿回来。”
“没错,父王,到那时,您就不仅是北洲王,而是世界之王。”
很快,拍马屁的声音四处都是,把威逊一世捧得天上有地下无。
威逊一世心情好极了。
最高兴的,除了威逊一世,就是贝利。
很简单,因为贝利是他的大儿子。
威逊一世都五十岁了,他百年之后,北洲国肯定是他这个大儿子继承。
贝利甚至觉得,威逊一世今晚的宴会,就是想告诉家人,他贝利就是未来的北洲太子。
在座的,最担心的就是碧莲。
碧莲不仅长得漂亮,还特别聪明。
家里情况摆在那,贝利虽然是长子,但威逊一世最喜欢的不是他,而是次子和幼子。
幼子不用说,因为威逊一世特别宠爱幼子的母妃,就爱屋及乌地喜欢幼子。
次子拉法,聪明伶俐,博学多才,威逊一世觉得他特别像自己年轻时候的英勇。
至于贝利,威逊一世不太喜欢。
贝利这个人,心机深,手段狠,自私自利,看问题格局小,不适合当君主。
以前,威逊一世只是北洲的总督,这些问题不用考虑。
因为总督是由女王、首相和上下两院决定的。
但现在,大不列颠都没了,伊丽莎白成了唐皇李恪的妃子,首相和贵族们也都死了。
威逊一世趁着结盟的机会,建立了北洲国,太子的人选自然成了大事,也迫在眉睫。
听多了马屁,耳朵都疼。
看样子也拍得差不多了,威逊一世挥挥手,让大家别拍了。
“北洲国虽然成立了,但并不意味着咱们就可以高枕无忧。”
“北洲国外还有大唐虎视眈眈,接下来他们就会进攻我们。”
“大唐实力强大,热兵器比我们先进,军队数量也多,是我们北洲国的劲敌。”
“而且北洲国内也不是风平浪静,暗流涌动。”
“刚来北洲时,我的任务是掠夺资源和财富,运回大不列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