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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广场行刑(第4页)

“注意看,要见血了,要见血了!”

刀斧手们往自己的手心吐了一口唾沫,抬起刀来,就要往下砍去。

忽然一阵妖风大起。

大风卷着不知道哪里带来的细沙扑面而来,众人瞬间就迷了眼。

这时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

“妖人劫法场啦,大家快跑啊!”

金剑广场一时乱作一团。

金袍道人听到“妖人劫法场的”喊声时,顿时整个人都懵了。

怎么会?怎么会有人为了这三个没爹没娘的小贼劫法场?这不是搞笑吗?

师傅交代事情的时候专门说过,这可是个长脸的美差。

既能在金灵城众人面前威风一把,树立威信,又没有一点点风险--

要被惩戒的三个小孩是孤儿,不会有人记恨或者找麻烦。

至于他们父亲勾结藏匿妖人之事,都是捕风捉影的谣传加上自己的肆意编造。

可是现在怎么会又有妖人劫法场?难道是自己乌鸦嘴显灵?

不过要不是眼睛也被风沙迷住,金袍道人也想张开双眼看看妖怪到底长什么样子。

说到妖怪,他只是听说过,从来都没见过。

他只知道城外的老山里,妖魔鬼怪众人。

它们法力高强,爱吃人,杀人不眨眼,没人性。

金袍道人一直睁不开眼,看不到传说中的妖怪倒没什么。

但让任霄,任若,任执三兄弟跑了,可就惨了。

师傅的责罚自不用说,金剑门的门规也饶不了他,这可怎么是好?

等金袍道人睁开眼睛的时候,任霄,任若,任执三兄弟早就跑出金灵城外了。

任霄抱着任执,牵着任若出了城门就直接向老山的方向跑去。

他知道,只要朝老山跑,就没有人敢出来追他们。

大家都怕山里的妖怪,其实他自己也怕。但是他更害怕城里的那些人。

遇到妖怪大不了被一口吃了,遇到金剑门的人可就是砍手,然后再活活饿死。

死了以后,运气好的话,被野狗吃掉。

运气不好,被会妖术的人拿了去禁锢灵魂,永世不得超生,那就惨到极点了。

刚刚的那阵怪风真的是帮了大忙了,没有那阵风,兄弟三人肯定已经血洒金剑广场了。

不过那风也是奇怪:

把所有人都吹得闭了眼睛,唯独兄弟三人不但一点风没吹到,绑在手上的绳索反倒被解开了。

看来是老天有眼,父母保佑。

想到这里,任霄加快了往深山逃亡的脚步。

还好任若很懂事,任执又在自己怀里睡着了。

兄弟三人就这么加劲地越跑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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