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台就在三步外!元蓉翻着白眼,拼命蹬腿,绣鞋踢翻了鎏金炭盆。火星飞溅中,她猛地抓住烛台,尖锥般的底座直接捅进元安右眼。“噗嗤”一声闷响,黏稠**顺着烛台纹路漫到她虎口,烫得惊人。
“贱人!”元安发出不似人声的嚎叫,独眼里爆出癫狂的凶光。他揪住元蓉的发髻往墙上撞,第一下撞散了她的发髻,第二下震飞了耳坠,第三下时,她后脑勺绽开的血花已染红墙壁。
黎明前最黑的时候,元蓉的指尖终于不再抽搐。元安瘫坐在血泊里,怔怔望着掌心半块带血的耳珰——这是他亲手买给她的,去年上元节,妹妹还戴着它在灯市上猜过谜。
晨雾漫进元家时,官差的皂靴踏进房间。元安正用断簪在青砖地上划字,“贱人,都是贱人。。。。。。”他忽然吃吃笑起来,独眼瞳孔缩成针尖大小。
知县捏着鼻子俯身,在他面前晃了晃手。
元安丝毫没有反应,地上写满了“贱人”二字。
“疯了,都拖走吧。”知县抬手吩咐道。
衙役们进来忙忙碌碌,知县和陈师爷对视一眼,顿时读懂了对方的念头。
元安做的破事,已经引起众怒,若是一味护着,他的乌纱帽也要不保。但若是什么庇护都不提供,怕元安狗急跳墙,将他供出来,他的乌纱帽同样岌岌可危。故而对于知县、陈师爷他们来说,元安疯了,真正是最好的结局。
晨曦微露时,邹茵站在米行二楼,望着被衙役押走的疯子元安,冷淡地勾了勾唇角:“才三天就结束了,真没意思。”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刘氏抱着儿子跑过来,目光越过她的肩膀,望向窗外那狼狈的身影。
“他。。。。。。真的疯了?”刘氏轻声问道,声音里带着一丝不可置信。
邹茵没有回头,只是淡淡道:“对别人残忍的人,却最接受不了别人对自己的残忍。以其人之道还治彼身,他们就已经受不了了。”
刘氏大仇得报,沉默片刻,又忽而苦笑,眼中浮现出一丝恍惚。
“我第一次见他时,他一袭青衫,眉目清朗,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茶香。他朝我笑了一笑,我就再也忘不掉他了。父亲说,他家道中落,祖辈的家业到他这一辈,不剩下什么了。父亲已经替我相好了一个读书人,虽然家世不好,但人极上进,又对寡母孝顺。我见过一面,那人相貌比元安还好些,但性子傲慢,我拒绝了这门亲事。父亲一向疼我,便依了我。”
“他怕我吃苦,陪嫁了一半家产。当时,族里人都说,他这是把阿弟的家产都给我了,偏偏阿弟听了这些闲话也不生气,还帮着我,说只要我过得好,男儿当自立,他才不要这些。我爹和我阿弟真的很好,但到头来,却因为我选错了夫君,害惨了他们。”
“其实,在我看穿他和他家人的真面目前,元安一直待我体贴的,所以我不怕付出,谁曾想,真相竟然那么不体面。可笑,真的可笑。最可笑的是,我到现在都还在想,他到底有没有那么一刻,对我有过真心。”
“他是个太要面子的人,现在这样,当真比让他死了还惨。”刘氏说到最后,唇角的苦涩连遮都遮掩不住了。
“他可不能死,他还有用。”邹茵冷淡回应。
这次的事件,邹茵算无遗漏,唯独忽略了元蓉。邹茵觉得这个姑娘像是寄生在元家的菟丝花,没成想,她遇事果断,真敢釜底抽薪。被逼到绝路了,也真敢鱼死网破。幸而,她只是刺瞎了元安一只眼,若是刺死了他。那自己要问关于邓老头的线索,还得赴黄泉。
二人沉默半晌,刘氏长叹一口气,仿佛叹尽了前半生的荒唐。她看着楼下的人群,尤其是那些前些天还饿得像活死人般,现在却有了生气的人们,开口道:“爹常说,做什么生意,都不如做粮食生意。盛世里,不作孽,堂堂正正挣下家业。乱世里,也能设粥棚,救人命。爹留下的那罐子金子,在这等乱世里,也算物尽其用,全了他老人家的念想了。”
“乱世金子贵,那罐子黄金如今还剩下一半。。。。。。”邹茵的话还未说完,即被刘氏打断。
“娘子不要误会,我没有往回要的意思。我的命和仁儿的命,再加上我阿弟的命,都算得上是娘子救的。我的意思是,娘子若觉得金子好,元家存下的金子,原也是我们刘家的,一并给了娘子去,相信娘子也能物尽其用。至于我们,有房子有铺子,伙计们也都还在,随时都能从头再来。”刘氏已经想好了。
“好啊。”邹茵唇角微勾,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