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肩头垂着一件饱经海水盐渍侵蚀的绿披风,早因长期日晒而褪了颜色。
披风之下是棕色的外衣和长裤,正好搭配他的棕眼棕发,他颈项间还用皮带挂着一个破旧小皮袋。
他的小胡子已经白丝密布,伤残的左手戴了一只皮手套。
他一见克礼森便停下脚步。
“戴佛斯爵士,”学士开口,“您几时回来的?”
“今早上天亮之前。
我最喜欢的时刻。”
据说“短指”戴佛斯夜间行船的本领世上无人能及。
在史坦尼斯公爵封他为骑士之前,他是七国上下最恶名昭彰,却也最刁钻难测的走私者。
“情况如何?”
对方摇摇头。
“就和您事前警告过的一样,学士先生,他们不愿为他举兵,因为他们并不爱戴他。”
当然不愿意,克礼森暗想,他们永远也不会愿意。
他坚强、能干又正直……
唉,可惜就是正直得过了头……
但这里人手不够,怎么也不够啊。
“你和他们全都谈过了吗?”
“全部?
没有,只和那些愿意接见我的人。
这些世家贵族同样不喜欢我,在他们心目中,我永远都是‘洋葱骑士’。”
他左手一紧,粗短的指头向内握拳。
史坦尼斯砍掉了他左手四指的末端指节,仅有拇指例外。
“我在古利安·史文和老庞洛斯的桌边吃过饭,塔斯家则同意和我半夜里在树林秘密会面。
至于其他人——哎,贝里·唐德利恩下落不明,有人说他已死。
卡伦大人投靠蓝礼,这会儿已是彩虹护卫里的橙衣卫了。”
“彩虹护卫?”
“蓝礼的御林铁卫,”这位前走私者解释,“但这七个人不穿白衣,而是各有代表色。
洛拉斯·提利尔是他们的队长。”
一个威风八面、衣着耀眼的全新骑士团,正是蓝礼·拜拉席恩会感兴趣的玩意儿。
他从小便喜欢鲜明色彩、华丽衣料以及各种游戏。
“你看!”
他会一边大叫大笑,一边飞奔过风息堡的厅堂。
“你看!
我是飞龙!”
或者“你看!
我是个巫师!”
或者“你看你看!
我是雨神耶!”
当年那个满头黑发,眼里洋溢笑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男孩,如今已长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