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绽的**,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
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
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岛上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
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卷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趾头。
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
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
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
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
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
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
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
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
他会高高骑在马上,庄严又高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两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
“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他喝干杯中残渣。
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
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烽火飘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
!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
还是那人出了事?
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霉运了。
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
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
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
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
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了他坐在黑铁面具下,这个葛曼曾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日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算得上是天籁之音。
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
直到他想尖叫。
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兴奋地高歌: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
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
“你是谁?”
佩特追问。
那人答道,“我是炼金术士,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