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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第279章 序章(第3页)

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

“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

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

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

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

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

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

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最终成了懦夫。

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

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

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

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

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

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

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

“我们得去海边。”

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

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

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

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

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

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

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

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

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

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

战斗失败了。

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

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要逃离死亡可没那么简单,所以瓦拉米尔在森林里撞见那个死女人之后,立刻跪下来剥她的斗篷,一点也没注意她的孩子。

直到那男孩从藏身之处猛扑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匕首捅进他体侧,并从他攫紧的手指间扯走那件斗篷。

“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后,大蓟向他解释,“是他娘的。

他看见你抢劫她……”“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

她的骨针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缩,“别人砸碎了她的脑袋。

乌鸦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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