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他又梦见了石堂镇。
他独自一人手持长剑,挨家挨户搜查。
他踢碎房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边始终回响着远处的钟声。
青铜钟的轰鸣和银铃铛的摇晃,联合起来在他脑海里敲打,令人发狂的不谐音符逐步膨胀,直到他脑袋似被贯穿,直到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役过去了十七年,但那钟声却缠上了他,犹如一场慢性疾病。
人们说,江山易主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上倒在了劳勃的战锤下,可要是狮鹫能在石堂镇杀掉雄鹿的话,后来的事根本不会发生。
那天的丧钟为大家而鸣。
为伊里斯及其王后,为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为七大王国正直诚实的男男女女。
为他的银王子。
“按计划,等见到丹妮莉丝女王才能揭开伊耿王子的身份。”
莱摩儿还在说。
“计划的前提是那女孩主动西进。
现在龙女王把这计划化为了灰烬,去感谢潘托斯的蠢胖子吧,我们只抓住了龙尾巴,却已经引火烧身。”
“伊利里欧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那女孩选择留在奴隶湾。”
“正如他不知道乞丐王会这么死去,不知道卓戈卡奥会步其后尘。
那胖子的预言鲜少成真。”
格里芬用戴手套的手拍了拍长剑柄,“莱摩儿,我跟着那胖子吹的笛起舞多年,有什么收获?
现在王子已长大成人,他的时刻——”“格里芬,”耶达里用盖过戏子们铃铛声的声音大嚷,“哈尔顿回来了。”
终于回来了。
哈尔顿热得浑身汗湿,亚麻布薄袍的腋窝下,浸出了两个深色的圈。
他穿过码头,来到船边。
在赛荷鲁镇,他独自一人悻悻地回船,承认自己弄丢了侏儒,此后一直拉长了脸。
好歹这回他弄到三匹马,算是没搞砸。
“把孩子带上来,”格里芬吩咐莱摩儿,“帮他准备好。”
“是。”
她不快地答应。
就这样吧。
他对莱摩儿女士渐生好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决定需要征求她同意。
她的职责只是指导王子七神信仰的教义——这点她完成得很好——但光靠祈祷是没法夺回铁王座的。
战争,这是格里芬的使命。
他辜负了雷加王子,但只要一息尚存,他就决不会辜负雷加的儿子。
哈尔顿带来的马他不太满意。
“只买到这些?”
他向赛学士抱怨。
“只有这些,”哈尔顿顶嘴道,“而且你想象不到买它们花了多少钱。
现在多斯拉克人渡了河,维隆瑟斯镇里一半的人都想逃走,马是一天一个价。”
我应该自己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