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芬和哈尔顿骑在不那么优良的坐骑上,一左一右跟随王子。
南行的路在维隆瑟斯镇高高的白色墙垒下延伸了半里多,然后沿着蜿蜒的洛恩河,经过柳树林、罂粟花田和一座高大的木制风车,风车叶片像老人的骨头一样动起来便吱咯作响。
太阳西沉,他们来到河边的黄金团营地。
这是一座连亚瑟·戴恩看了都会赞许的军营——布局严整,井井有条,无懈可击。
军营周围挖了深深的壕沟,里面装上削尖木桩;军营中帐篷排列成行,留出宽阔通道。
厕所修在水边,所有排泄物皆被水流冲走。
马儿统一拴在北面,在拴马的地方之外,更有二十几只大象在水边漫游,用鼻子拨弄芦苇。
格里芬满意地看着这群灰色巨兽。
全维斯特洛找不出一匹战马能与之抗衡。
营地周边的长杆上高高飘扬着佣兵团的金色战旗。
甲胄在身、手执长枪和十字弓的哨兵在旗下往返巡逻,监视着附近的风吹草动。
格里芬素来担心黄金团在哈利·斯崔克兰指挥下会变得纪律松弛——此人向来是个好好先生,对交朋友比治军在行——现下感到由衷的欣慰。
在营门口,哈尔顿跟负责守卫任务的军士交代了几句,对方便差人去找队长。
来人的形象跟格里芬记忆中相比并无二致,依然那么丑:这个佣兵大腹便便、一身横肉,脸上伤疤纵横交错,右耳看起来像被狗啃过,左耳则全没了。
“当上队长了,佛花?”
格里芬道,“我还以为黄金团的标准比较高。”
“比你以为的更惨,”福兰克林·佛花说,“他们让我做了骑士。”
他扣住格里芬,来了个令人喘不过气的熊抱。
“即便以入土十多年的死人的标准,你的气色也很糟糕。
染了蓝发,是吗?
哈利说你要来,我差点吓得尿裤子。
还有哈尔顿,你还带着这老小子啊?
嘿,你个冷冰冰的臭婊子,很高兴见到你。”
他转向小格里芬。
“这位是……”“我的侍从。
孩子,这位是福兰克林·佛花。”
王子点头致意。
“佛花是私生子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
我妈本是果酒厅的洗衣妇,后来被领主的儿子强暴了,所以我算得上是个烂苹果佛索威。”
佛花挥手示意他们进门,“跟我来吧,斯崔克兰已经让所有军官到大帐集合,召开军事会议。
该死的瓦兰提斯人正磨刀霍霍,逼迫我们表明意图。”
黄金团的士兵们在帐篷外耍骰子、喝酒、拍赶苍蝇。
格里芬不知其中有多少人清楚他的身份。
大概没几个,毕竟过了整整十二年。
即便那些曾跟他并肩作战的人,他们认识的也只是火红胡须、遭到流放的琼恩·克林顿大人,不是这个修面干净、一头蓝发的佣兵格里芬。
对知情者们来说,克林顿是因为盗窃佣兵团的公共财产而被丢脸地赶出了团队,之后在里斯买醉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