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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姨奶奶就我的事情做出了决定(第1页)

第十四章姨奶奶就我的事情做出了决定

第十四章

姨奶奶就我的事情做出了决定

第二天早晨,我下楼之后发现,姨奶奶坐在餐桌边,只见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胳膊支在托盘上,保温壶的水把茶壶灌满了,全溢到桌布上,待我进去之后,她才回过神来。我可以肯定,她一直在想着有关我的事情。而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想知道,她对我有什么打算,但我不能表露出自己的焦虑情绪,以免惹得她生气。

然而,我的眼睛不如舌头那么容易受控制,早餐期间,总会不由自主地朝姨奶奶身上看。我看着她不一会儿,就会发现她也看着我——那神情奇特而又若有所思,好像我同她根本不是只隔了一张小桌子,而是隔着千山万水。姨奶奶用过早餐之后,便从容不迫地背靠在椅子上,眉头紧锁,双臂交叉,悠然自得地打量起我来,神情很专注,我被弄得局促不安、手足无措。我这时尚未吃完早餐,就想拿用餐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但刀碰着叉子,叉子又钩住了刀。切咸肉时,本想把肉片送进嘴里,结果却让它飞到空中。喝茶也被呛着,茶水不肯走正道,偏要走歪路,最后索性不吃也不喝,在姨奶奶密切的注视下,满面通红地坐着。

“嗨!”过了很长时间,姨奶奶说。

我抬起头,毕恭毕敬地迎着她敏锐明亮的目光。

“我已给他写过信了,”姨奶奶说。

“给……”

“给你继父,”姨奶奶说,“我给他写了信,叫他留点儿神,否则我就同他翻脸,我可以告他!”

“他知道我在哪儿吗,姨奶奶?”我问,神态惊恐不安。

“我告诉他了。”姨奶奶说着,点了点头。

“您是不是要——把我——交给他?”我结结巴巴地说。

“我不知道,”姨奶奶说,“我们还得看情况。”

“哦,如果我非回到默德斯通先生身边去不可,”我激动地大声说,“我可想象不出自己该怎么办!”

“这事我也说不准,”姨奶奶摇了摇头说,“毫无疑问,我说不准,我们还要看情况而定。”

我听她这么一说,心凉了半截,神情沮丧,情绪低下。姨奶奶似乎没怎么注意我,她从壁柜里取出带围沿的粗布围裙围上,亲手洗起茶杯来。茶杯全部洗好,放回托盘后,桌布也叠好盖在上面,然后摇铃叫珍妮特把东西拿走。接着,她用一把小扫帚把面包屑扫干净(先戴上了手套),直到地毯上看不到一丁点儿碎屑才罢休。然后又打扫和收拾起房间来,其实房间已经打扫得干干净净,收拾得妥妥帖帖。她把所有这些活儿都干完了,这才心满意足地取下手套,解开围裙,全部叠好,放回到壁柜里原先专门放置这些东西的角落。接着,她拿出针线盒,放在敞开的窗子旁边她自己的专用桌子上,在绿扇后面坐下,做起了针线活儿。

“我要你到楼上去一趟,”姨奶奶一边说,一边穿针引线,“替我向迪克先生带去问候,我很想知道,他的呈文写得怎么样了。”

我立刻站起身,去完成这项任务。

“我猜想,”姨奶奶说,那神态像是在穿针引线似的,眯着眼睛看我,“你是不是觉得迪克先生的名字过于简略,呃?”

“我昨天就觉得这个名字过于简略,”我坦率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你可不要以为他没有长一点儿的名字,”姨奶奶说,一副心高气傲的样子,“巴布利——理查德·巴布利先生,这就是这个先生的真名。”

我心里觉得羞怯,自己这么年幼,不应该对长辈过于随便,正要提议,自己还是用这个全名称呼他好时,突然姨奶奶接着说:“但是,你无论如何都不要这样叫他。他听到这个名字受不了。他就是有这么个怪脾气,其实,我也不觉得有什么怪的,因为他受够了一些叫他这个名字的人的欺凌,天知道,所以他打心眼儿里厌恶这个名字。这儿的人就管他叫迪克先生,现在到处都这么叫他——如果他到别的什么地方去的话,实际上,他哪儿也不去。所以说,孩子啊,小心点儿,你只能叫他迪克先生,可不能叫他别的。”

我答应按她的吩咐行事,然后上楼传话去了。我一边上楼一边想着,刚才下楼时,透过敞开的门看到迪克先生正在写着呈文,如果他以同样的速度一直在写,那他现在该是大有进展了。我看到他仍然手握着一支长笔在奋笔疾书,头几乎都贴到了纸上。他神情专注,心无旁骛,所以,趁着他还没有留意到我进到了房间,我有充足的时间仔细观察放在一个角落里的一只大风筝、一卷卷乱糟糟的手稿、那么些笔,还有最明显的大量墨水(他好像有一打墨水瓶,每个瓶子可以盛半加仑墨水)。

“哈!太阳神啊!”迪克先生说,放下了手中的笔,“世界何去何从!让我告诉你吧,”他降低了嗓门补充说,“你可别说出去啊,但它是个——”他说到这儿,向我示意了一下,把嘴贴近我的耳朵,“它是个疯狂无序的世界,像贝德拉姆一样充满了疯狂,孩子啊!”迪克先生说着,一面从桌上拿起一个圆形的鼻烟盒来嗅,同时开怀大笑起来。

我对这个问题不能妄加评论,只是转达了口信。

“行啊,”迪克先生回答,“转达我对她的问候,还有我——我相信,我已经写好开头了。我觉得自己已经写好了开头,”迪克先生说,一边把手插进自己灰白的头发里,底气不足地瞥了一眼自己的手稿,“你上过学吗?”

“上过,先生,”我回答,“上过很短一段时间。”

“查理一世掉了脑袋,”迪克先生说,态度和蔼地看着我,拿起笔要记的样子,“你记得那个具体时间吗?”我说,我相信那是发生在公元一千六百四十九年的事。

“行啊,”迪克先生回答,用笔挠着耳朵,满腹狐疑地看着我,“书本上倒是这么说来着,但我认为这不可能。因为吧,要是事情发生在那么长时间以前的话,那他周围的那些人怎么会犯那样的错误,竟然把他的脑袋砍掉之后,把他头脑中的难题塞到我的头脑中来?”

他这么一问,我感到惊诧不已,可无言以对。

“真是不可思议,”迪克先生说着,满脸失望地看着稿纸,手又一次揉着头发,“这个问题我怎么就总是弄不明白呢?总也搞不清楚。但是,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他兴高采烈地说,给自己鼓着劲儿,“还有的是时间呢!代我向特罗特伍德小姐问候,说我确实进展得很好。”

我正要离开,他突然使我的注意力转向了那只风筝。

“你觉得这只风筝怎么样?”他问。

我说是很漂亮的一只风筝,认为它准有七英尺高。

“是我制作的。我们将来去放风筝——我和你,”迪克先生说,“你看到这个了吗?”

他指给我看,风筝上糊满了文稿,写得密密麻麻,费了很大的功夫,但字迹很清楚,我一行行往下看时,发现有一两个地方又提到了查理一世的脑袋问题。

“放风筝的线很长,”迪克先生说,“当风筝高高飞起来时,它能够把这些事实传得很远。我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传播事实的。我不知道会落到什么地方,这事要视情况而定,比如风向,等等,反正我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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