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旭看了一眼沈婉君怀里的的圆圆。
“万物皆有灵。动物和人一样,这只估计是基因突变的特殊个体,对弟妹身上的气味产生了依赖。”
老陈头和刚端着一盆热水的刘巧梅一听这是吃肉的野兽,有点害怕。
可一家人盯了十几分钟,发现圆圆除了对周文旭龇牙,对陈家人连个指甲盖都不亮,这才将信将疑地打消了顾虑。
到了晚上。
一大碗红烧肉,配着满盆的酸菜炖粉条,很香。
老陈头抱出一坛子自家酿的高粱酒,倒满两大碗。
“老哥,你就在这儿安心住着,把这当自个儿家!小默那头,老大天天往城里跑,肯定帮你照应得明明白白!”
周文旭端起大碗,和老陈头碰了一下,喝了一大口。
“借老弟吉言!当年南边战场上,敌人的枪子儿从老子胸口穿过去,连肠子都打断了半截,老子都没去见阎王!小默是我周文旭的种,这点小伤,他扛得住!”
几碗酒下肚,两个男人喝高了。
老陈头红着一双眼,想看看周文旭的伤。
“枪子儿那可是要命的东西,老哥你肯定在吹牛,你脱了给我瞅瞅!”
周文旭一把扯开领口的扣子,作势就要扒衣服。
那疤痕刚露出一半,就被陈若拦了下来。
这顿酒一直喝到半夜。
两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恨不得拜把子。
老陈头要跟周文旭一起睡,嫌弃刘巧梅碍事,直接把老娘赶去三妹陈清河的屋里挤一晚,非要拉着周文旭聊天睡觉。
次日清晨。
桌上已经摆好了丰盛的早饭。
白米粥,一小碟腌辣椒,还有刚出锅散发着麦香的花面馍馍。
每个人面前还放着一个水煮蛋。
周文旭搓了搓脸,看着这奢侈的排场。
“老弟,这日子不是这么个过法。家里人口多,得细水长流,省着点花。”
老陈头剥着鸡蛋壳,脸上抑制不住的得意,神神秘秘地凑近周文旭。
“老哥你这就不懂了。我家老大有大出息!他在城里开的那个馆子,生意火得能把门槛踩断!一天下来,这个数!”
老陈头竖起一根指头,又比了个两。
“一天净利润一两百块!”
周文旭故意打趣。